萧山要整治出租房和“三合一”场所了!

昨日,区政府下发《萧山区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的“三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并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理。

一、整治重点

出租房屋

1.农民自建,用于出租的房屋;

2.城镇居民住宅,业主本人或通过中介实施分隔后用于出租的房屋;

3.拆迁安置过渡房;

4.出租厂房。

对发现的出租房屋隐患进行登记

对不符合消防标准的“问题租房”进行查封

有“三合一”现象的场所

1.厂房:出租的厂房、业主自己使用的厂房;

2.沿街店铺;

3.淘宝电商;

4.人员密集场所:网吧、足浴室、棋牌室、KTV等公共娱乐场所。

其它安全隐患情况

除上述二类情况以外,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整治的区域、部位、场所。

二、整治标准和措施

这些情况一律停租清退

(1)出租房屋如是危房、违法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等材料进行违规搭建的,一律不得住人;发现住人的一律予以停租、清退;由责任主体单位抄告供电、水务部门,一律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2)出租房屋如是厨卫或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间,一律不得住人;发现住人的一律予以停租、清退;由责任主体单位函告供电、水务部门,一律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人员清退不出租后,由责任主体单位函告供电、水务部门恢复供水供电。

(3)出租房屋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逐一当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租、清退;由责任主体单位函告供电、水务部门,一律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整改到位后,由责任主体单位函告供电、水务部门恢复供水供电。

出租房安全整治标准

七不租

每个居室人均居住不足4平方米,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不租

分隔搭建居室不租

厨卫或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间不租

违法建筑不租

安装固定防盗窗的不租

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的不租

存在其他治安、消防隐患的不租

六严禁

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等材料进行违规搭建

严禁违章建筑住人

严禁违规分隔出租或非居住空间出租住人

严禁超量住人〔每个居室人均居住不得少于4平方米或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严禁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违规出租住人

另外,居住出租房屋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要求房东配备口罩、报警哨、手电筒、逃生绳等设备,出租房有10间及以上或出租床位达10个及以上,要安装视频监控、智能门禁装置,过道、房门要统一安装独立式感烟控测器;居住总人数超过30人的,要集中使用明火灶具的厨房,同时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电动车不准过夜充电

要求出租房必须建立符合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或设置电动车智能充电桩。

要求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的区域配备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电动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一律不过夜充电等等。

强化“三合一”场所隐患整治

(1)“三合一”场所一律不得住人,发现住人的,要逐一当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立即责令业主将住宿人员迁出,实现厂、宿分离;整改不到位的,由责任主体单位函告供电、水务部门,一律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整改到位后,由责任主体单位函告供电、水务部门恢复供水供电。

(2)“三合一”场所如是违法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等材料进行违规搭建的,一律予以拆除。

(3)“三合一”场所如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实体墙有效分隔、增设安全出口、架设室外疏散楼梯、配备基本消防设施等技术改造,实现住宿与生产、储存部分的有效分隔,消除“三合一”现象的,应当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应当停止经营、清空人员。

三、整治时间

5月20日起,萧山各镇街(场)、平台将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整治行动将持续到6月底。

(首席记者 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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